2024年7月,河南新乡某村村民秦先生出资翻建自家房屋,却被当地有关部门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蒙受巨大损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受秦先生委托代理维权,深入取证,精准“反击”,助村民成功确认强拆违法。
秦先生是河南新乡某村村民,常年在外打工。早年间,秦先生的父亲因修路征迁项目置换得到村内一处宅基地及房屋,一家老小均居住在此。由于房屋居住条件日渐恶劣,秦先生出资对该房屋进行翻建。翻建过程中,有关部门以违建为由向秦先生的弟弟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于2024年7月组织人员对在建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面对巨大的经济损失,秦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其提起行政诉讼。律所指派律师郭玉、实习律师张立庚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迅速前往当地进行深度的调查取证,收集13个证人证言,代理秦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面对有关部门在庭审中对原告资格的质疑,冠领律师根据法律规定指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秦先生系案涉在建房屋的出资人,与本案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冠领律师在当地进行了深度的调查取证,随后,律师依据整理的证据链精准“反击”,强调有关部门未对案涉房屋建设人员和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即对秦先生的弟弟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在通知书中未告知救济途径和期限,对案涉在建房屋部分支架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时,亦未遵守前述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程序严重违法。强制拆除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律师代秦先生请求确认有关部门的行为违法。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意见,判决确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