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云南大理行政决定及强拆争议案两诉皆胜

  2024年10月,云南大理王先生的砂场被相关部门作出《拆除决定书》后,又被强制拆除。为讨个说法,王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武汉)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先后代理他提起两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分别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拆除决定书》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王先生在云南大理某村经营一家砂场。2024年9月,相关部门以砂场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为由,责令王先生限期拆除砂厂并处罚款。王先生不服,于9月2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案件尚未审结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于10月9日作出《拆除决定书》,并于次日强制拆除了砂厂。为维护自身权益,王先生求助到冠领武汉分所,律师冯昱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锁定相关部门作出的《拆除决定书》和强拆这两个行为涉嫌违法,并基于行政诉讼的“一行为一诉”原则,决定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以全面保障王先生的权益。两次庭审中,律师分别指出:其一,相关部门在王先生已就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法定救济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下,径行作出并执行拆除决定,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的,方可强制拆除”的程序规定。其二,相关部门在强拆过程中未依法履行现场告知、听取申辩、制作笔录等法定程序,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2025年5月6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同时作出两份判决书,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以及强拆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代理云南大理行政决定及强拆争议案两诉皆胜-1

冠领律师代理云南大理行政决定及强拆争议案两诉皆胜-2

冠领律师代理云南大理行政决定及强拆争议案两诉皆胜-3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