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的村民吴凯(化名)因弟弟擅自代签补偿安置协议,导致房屋征收补偿权益受损。2025年秋天,吴凯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以“无权代理”为切入点,于同年12月通过诉讼确认案涉协议无效,并为吴凯争取到重获补偿的机会。

2024年,吴凯在村里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其弟弟吴添(化名)擅自代替他与征收部门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总额为13万余元,并安置一处宅基地。补偿款很快打入吴凯的账户,案涉房屋随后被拆除。此时,吴凯才知晓代签协议一事。他认为该协议无法弥补自身损失,于是在2025年秋天向冠领律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陈江勇、龚梦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经过实地调查与研究,发现案涉协议存在面积遗漏、补偿项目缺失等问题。最为关键的是,吴凯未授权吴添代签协议,事后也未进行追认,吴添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律师以此为切入点制定诉讼策略,并代理吴凯对征收部门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庭审中,征收部门辩称,吴添与吴凯是同胞兄弟,吴凯已实际收取补偿款,应视为事后追认,案涉协议合法有效。
冠领律师则指出,案涉房屋为吴凯单独所有,吴添既非产权人,也非共同居住人,且无证据证明他获得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属于无权代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行为未经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而征收部门未核实签约人身份与代理权限,直接与无处分权人签订处分重大财产的行政协议,未尽到审慎义务,程序违法。另外,案涉征收程序存在公告不规范、评估项目遗漏等情况,协议依法也应认定为无效。
2025年12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定案涉协议因无权代理且未获追认,对吴凯自始不发生约束力,符合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故判决:确认案涉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征收部门限期对吴凯重新作出补偿。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