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半夜,偷偷拆房,已经成为一些拆迁方惯用的伎俩,安徽某市的王先生也有“幸”见识了这一手段。
王先生是安徽某市居民,在该市管辖的村中有套房屋。自从一家人搬到城里,平时偶尔回去居住。不过这套房子虽建在村里,却集合了王先生半辈子的心血。他敝帚自珍,一直对房子悉心管理,避免因无人居住而破败。
2017年11月,当地进行征地拆迁,将该村庄纳入拆迁范围。从那以后陆续有邻居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搬走,可王先生一家对补偿不满意,所以一直都没有签字。一个多月过去后,除了王先生家,周围大约还剩十几户没搬走。
某天清晨,邻居突然打来电话问王先生,什么时候签的拆迁补偿协议,一共补偿了多少。王先生一头雾水,自己没签协议哪有补偿。这次轮到邻居蒙了,“你快回来看看,昨天晚上拆迁公司可把你房子给拆了!”王先生听罢,赶紧回村一看究竟。
看着自己悉心照料的房子成了瓦砾,王先生愣在废墟之间,悲愤之余决定请专业律师帮助依法维权。他几经咨询,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向王先生释法,夜间、法定节假日、周末这些时间,法律一般是禁止强拆的。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请示的答复》:“行政机关不得在星期六实施强制拆除,但情况紧急的除外。”
虽然条文中有“情况紧急”的条款存在,但对于正常被纳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来说,一般并不属于需要在夜间、法定节假日或者周末强拆的“紧急情况”。这些时间内,行政机关没有权力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否则便是违法行为。何况无论是针对合法建筑的司法强拆或是针对违建的行政强拆,都应由相关部门遵循各自的法定程序来进行……
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让王先生很快交付了自己的信任,他决定委托冠领向安徽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强拆违法之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某部门强制拆除原告王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最终,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强拆必须经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司法强拆必须经有权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不履行法定程序的“行政强拆”,或不经法院裁决的“司法强拆”都是违法行为,如果还是在法律禁止的时间强拆,更是错上加错。遇到这种情况无需犹豫,及时委托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就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