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
开庭时间:2023-07-12 15:00
开庭法院: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
本案案由:行政决定
本案原告:张某某
本案被告:松山区人民政府
出庭人员:李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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