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地区: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
开庭时间:2021-05-27 09:00
开庭法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
本案案由:撤销限期拆除决定
本案原告:冯卫国
本案被告: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出庭人员:车欣
周边当事人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可预约到现场旁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您提前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400-8787-666
上一篇:2021年5月26日冠领拆迁决定纠纷律师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开庭
下一篇:2021年5月27日冠领拆迁决定纠纷律师到北京市、丰台区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