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地区:湖南省永州市
开庭时间:2024-11-14 08:30
开庭法院: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案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本案原告:雷某某等15人
本案被告:永州市人民政府
出庭人员:肖磊、郝小妮(实习律师)
周边当事人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可预约到现场旁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您提前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400-8787-666
上一篇:2024年11月14日冠领拆迁纠纷律师到安徽省宣城市开庭
下一篇:2024年11月14日冠领拆迁纠纷律师到河南省郑州市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