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地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开庭时间:2022-4-27 10:00
开庭法院: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十八法庭
本案案由: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撤销
本案原告:翁某某
本案被告:宜宾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出庭人员:姜启林,陈五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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