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回来发现房屋被拆

日前,深圳发生了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案件,当地居民张龙(化名)兄弟俩祭祖回来房屋被拆,原来兄弟俩在当地有一套房屋,在4月初被纳入了征收范围。相关的征收部门委托了第三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具体的拆迁工作。然而在过程中,为推进征收工作的进程,该公司工作人员竟然在屋主回乡祭祖的时候,对其房屋擅自进行了拆除。

目前,参与拆除的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调查当中。那么在拆迁时,法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祭祖回来房屋被拆,这种做法可不可行?)

首先,关于拆迁部门是否可以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实施具体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拆迁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征收,而如果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正当的拆迁程序或者被拆迁人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需要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话,则应当以委托方,即拆迁部门来作为被告。

在拆迁过程,也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拆迁部门需要向管理部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对于补偿款的确定还需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入户调查,出具评估报告,并进行结果的公示。在与被拆迁人就安置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安置补偿协议,最后才能拆除房屋。

因此,拆迁不是有关部门想拆就能拆,如果你也遇到了像“祭祖回来房屋被拆”这样的违法拆迁问题,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全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梁盼喜

审稿: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