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土地被政府强制占有,后又将房屋强制拆除,拆除一年后是否还可以决定申请国家赔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彭先生在贵州金沙承包着10亩土地用于种植辣椒,但由于历史原因,当地部门并没有发放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证书,只有一份土地协议。2021年当地修水库时,征收方强占了彭先生的辣椒地没有予以补偿。
2022年中旬,又以危房改造项目的名义强拆了住宅80多平米房屋,该房屋有具有产权证,可拆迁办只给予了50平米的安置房。彭先生想知道还能要回当时征收方强占辣椒地的补偿和2022年强制拆除不公平的安置补偿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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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