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争议特别大,很多人潜意识里就会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尤其在征收中,村委会以“外嫁女”为由不予补偿,这对嫁出去的女儿是否公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徽省某市区两个征收项目同时进行着,当打探过邻村B对外嫁女安置补偿作出的决定后,身为A村外嫁女的张女士心里更加不平衡了。原因是两村同时征收,B村对外嫁女依旧是给予公平公正的安置补偿,而A村村组织则以张女士外嫁女的身份拒绝安置补偿,张女士觉得非常不合理,自己仅是外嫁,户口也未曾从本村迁出,凭什么没有安置补偿。
张女士为了自身的合法利益,咨询了专业律师,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在律师的建议下张女士向行政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表后,有了各个部门的介入加快了张女士的维权历程,在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对村组织不予补偿外嫁女按照补偿的自治行为进行批评,最终撤销了诉讼请求,在律师和各部门的见证下村组织与张女士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书,同时对张女士作出了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
事实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安徽拆迁补偿律师-村委会拒绝补偿外嫁女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合理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图片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