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苏拆迁补偿律师-土地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可以拒绝搬迁吗

  行政拆迁必须要有征收公告,及时告知被征收人征收决定,以便被征收人可以进行征收补偿登记等后续手续,保证征地程序合法进行。那么,土地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可以拒绝搬迁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拆迁补偿律师-土地征收没有拆迁公告可以拒绝搬迁吗

  江苏宿迁范先生经营的公司所在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一直未见到相应的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可是征收方实际上一直在推进征收工作,屡次通知大家要做好搬迁准备,范先生要求对方拿出合法的征收文件,也未得到回应,于是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政府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征收公告是被征收人获取征收信息,判断征收方的征收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实践征收中,如果征收方为尽早地完成征收工作,在没有履行前置程序的情况下,就试图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让被征收人搬迁,明显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在程序不合法的情况下,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即便签订了补偿协议,也可以被依法撤销。

  本案中的征收方没有征收公告,未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属于违法征收,以范先生为代表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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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