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棚改律师-棚改拆迁集体土地按照国有土地程序征收合法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程序和所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比如,集体土地征收有土地补偿,而国有土地没有。那么,棚改拆迁集体土地按照国有土地程序征收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棚改律师-棚改拆迁集体土地按照国有土地程序征收合法吗

  山东德州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显示,征收范围内既有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土地。但最后直接整体适用了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程序,他不服该征收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

  相较于国有土地征收,《土地管理法》中对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和审批层级更严格,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须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征地后才可以实施,地方上县级相关部门只有权力决定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权越过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直接决定征收集体土地房屋。

  在补偿安置问题上,除非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否则集体土地一般不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安置补偿。

  在集体土地未经依法征收、土地权属性质并未改变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包含该集体土地的房屋征收决定,明显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不能在同一征收程序中既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又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本案中征收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行为可以被依法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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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