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静静地坐在破旧的木椅上,望着眼前的住宅区。这个小区曾是他们一家三口的回忆,他心里充满太多复杂情绪。那么,老人住宅被定为危房后遭征收,拆迁补偿方案不予公开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回忆涌上心头,穆老先生想起了妻子的离世。那一年,他与妻子刚结婚不久,妻子因生儿子难产离世。后来,他中年丧子,独留自己一人生活安徽合肥某区域的小区住宅里。他年逾八旬,眼前的生活一直都是一片寂寞和无助。
穆老先生所住小区的住宅修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历经风雨,已经老旧不堪。2022年,穆老先生所在的区域有关部门将小区的所有住宅直接定性为危房。这个决定让所有的居民都感到震惊和恐慌,他们都被要求搬离,重新找到新的居所。然而,穆老先生不愿意离开,他认为自己已年老体弱,再经不起折腾,就和其他居民仍留在这个小区。
2023年6月。有关部门再次通知剩余的居民,表示此住宅需要被征收,要求他们必须尽快搬出。在通知中,征收方并未提及和公开补偿事宜,这让所有的居民都感到担忧和不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穆老先生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案中,有关部门未将补偿事项公开告知广大被征收人,穆老先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公开信息,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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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