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不拆,怎么现在几万块就算买断我的房子吗?”男子火冒三丈地问道。那么,时隔十年才实行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杨先生系山东烟台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一处700平方米的宅基地。一座典型的渔村,安静而质朴。杨先生的家就是他的世界,他的日子平静而单调。
2013年,变化突然降临。某项目的开发将杨先生的土地和房屋纳入了征拆范围。那时的杨先生,想象着拆迁后可能带来的补偿款,心中充满了期待和欢喜。然而,等待他的并非想象中的美好。随着时间的流逝,杨先生一家在漫长的等待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望和疑虑。没有人前来调查评估房屋,征拆工作仿佛消失在空气中。
直到2023年10月,征收方的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将杨先生的700平米房屋强制拆除。那一刻,杨先生和他的家人陷入了绝望,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在眼前消失,心中的痛苦无法言喻。次月,征收方将三万余元的补偿款汇给了杨先生。杨先生生气至极,便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其中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本案中,杨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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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