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付了高额的租金。现在要我搬走,而且不给任何补偿,这让怎么接受?”男子声嘶力竭喊道。那么,承租户有没有拆迁补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陆先生来自安徽黄山,他的办公室位于城市的繁华地段,周围高楼林立,车水马龙。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办公桌上,好不惬意。然而,命运的转折总是来得猝不及防。2023年10月,陆先生承租的办公场所因娱乐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陆先生得知,内心五味杂陈。
“怎么会这样?我才刚刚起步,这乍然搬走肯定受影响。”陆先生喃喃自语道,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迷茫。他试图与征收方进行沟通,但得到的答复却是:“你只是承租户,不是产权所有人,按照规定,你不能获得任何补偿。”此刻,陆先生坐在办公桌前,陷入沉思,
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案中,陆先生作为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等相关补偿。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陆先生可以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证明自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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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