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多年旧改,就等来这结果?男子望着斑驳的老墙,满心失落。那么,老旧小区改造,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厦门,有片老旧小区,在城市的繁华喧嚣中略显落寞。小区里的建筑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外立面斑驳破旧,墙皮脱落,裸露出灰色的水泥墙体,。冯先生在这里已经住了大半辈子,他家那栋楼,楼道昏暗狭窄,墙壁上贴满了小广告。
走进冯先生的家,空间局促,家具摆放得满满当当,显得有些杂乱。客厅的窗户不大,采光不佳,即使在白天,屋里也有些昏暗。冯先生早已盼着老旧小区能改造拆迁,给家人带来更好的居住条件。2024年6月,小区里贴出拆迁公告,这个消息让冯先生激动不已,他逢人便说:“咱这老房子总算有盼头了,以后能住上新房子啦!”
然而,当拆迁安置方案公布后,安置房源位于城市边缘的偏远地带,周边配套设施匮乏,冯先生心急如焚,他依据自己了解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多次找到拆迁部门反映情况。诚恳地对工作人员说:“您看,政策上明明说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居住需求,提高生活品质,可这安置房源离市区这么远,户型又差,这怎么能行呢?”工作人员却不予理会。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冯先生认为拆迁安置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征收决定不合理,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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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