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征地工作的推进,“外来户”薛大娘的处境愈发艰难。在村民们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他被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么,村里的“外来户”,是否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4年6月,在山东聊城某村,村民们聚在村口老槐树下,议论纷纷,眼神中既有对未知的期待,也有对利益的算计。而在人群边缘,有一个身影显得格外落寞与不安,她就是薛大娘,村里人口中的“外来户”。薛大娘初到村子,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陌生而新奇的。村里的房屋大多是古朴的青砖瓦房,偶尔能听到几声犬吠。
薛大娘还记得80年代初的春日,她背着简单的行囊,跟随好友踏入这个村子。好友热情地将她带到了自家闲置的一间小屋前。那间小屋虽然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洁,推开窗户,便能看到不远处的田野,田野里油菜花正开得灿烂,一片金黄。
不久,薛大娘决定留下来,并在在这里盖房成家,开启新的生活。2024年5月,村子整体被划入征收范围。薛大娘却因是“外来户”,被排除在外,无法分得拆迁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需考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因素,薛大娘虽为“外来户”,但长期在村生活劳作,也应综合考虑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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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