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化名)夫妇家住江西上饶的一个村庄,他们在村里拥有一套房屋,生活惬意舒适。2021年,随着当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的推进,陈明夫妇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这本该是带动地方发展、惠及民生的好事,却卷起了夫妻俩生活中的波涛。
原来,区行政机关在2023年作出了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通过当地的一家评估机构,对陈明夫妇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区行政机关决定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给予他们204万余元的补偿。
不过,这一评估结果立即遭到了夫妻俩的质疑。他们认为,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偏低,而且评估报告仅列出了房屋主体的价值,未将房子内部的装修和外面的小菜园等附属物纳入评估范围,这直接影响了补偿总额的合理性。就这样,双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
为了尽早解决此事,陈明夫妇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杨天鹏律师、李静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刻认真查阅了所有相关文件。根据在案证据,律师发现区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合理行为,评估程序也有违法之处。据此,律师综合以上信息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陈明夫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当包含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但是本案中,区行政机关作出的案涉补偿决定仅包含货币补偿方式,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针对这一情况,区政府部门回应称,他们在《评估结果通知书》中已经明确告知陈明夫妇,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置换两种方式之一,但由于陈明夫妇自己逾期未选择,所以他们只好按货币补偿作出最终决定。
对此,冠领律师并未认同,有力反驳道:虽然区行政机关的确提供了两种补偿方案的选择权,但其并未明确说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以及新旧房屋之间的差价等关键信息。这直接导致陈明夫妇难以对两种补偿方式进行有效比较和选择,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的规定。
最终经过多轮质证,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区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得知这一判决结果后,陈明夫妇终于松了一口气,之后将继续在冠领律师的指导下开始准备与相关部门的协商材料,以尽快完成安置补偿事宜。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