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的张女士望着曾占地1300平方米的养猪场旧址,满心无奈——2019年养猪场因污染防治被划入禁养区后遭强拆,街道办和主管部门口头拒绝拆迁补偿,行政复议也被驳回。万幸最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责令主管部门限期处理,让她的拆迁补偿诉求有了实质性进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18年,张女士在洛阳经营的养猪场因粪污外排被纳入街道办污染整治名单,次年被划入禁养区并遭强制拆除。面对她的补偿主张,街道办称“禁养区猪场不应赔偿,附属物补偿需等后续政策”,主管部门更仅通过电话告知“养猪场属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多次维权无果后,张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先向主管部门邮寄《行政补偿申请书》,在仅获口头拒绝后,随即提起行政复议,却再次遭驳回。律师并未气馁,而是收集养猪场经营资质、强拆现场记录、主管部门口头答复的沟通凭证等证据,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律师精准指出两大核心问题:其一,主管部门作为污染整治主导机关,对涉及张女士重大利益的拆迁补偿申请,仅以电话潦草答复“不予补偿”,未查清补偿依据、明确责任主体,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其二,复议机关未审查主管部门答复的合法性与适当性,作出的驳回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025年6月,法院全面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责令主管部门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张女士的拆迁补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终于不用再面对‘口头拒绝’了,希望这次能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张女士感慨道。
此案表明,即使是禁养区的养殖场所,拆迁补偿也需依法依规处理。《环境保护法》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均明确,行政机关处理补偿事宜需遵循程序正义,不得仅以口头形式推诿。当遭遇拆迁补偿索赔遇阻时,保留沟通记录、经营证据,通过专业律师厘清行政机关职责漏洞,是推动补偿诉求落地的关键。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禁养区养猪场被拆索赔难,拆迁补偿诉求如何通过诉讼推进?”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