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水电站附近地基沉陷,房屋岌岌可危!冠领律师两次复议助委托人打破维权僵局

  “我家房子的裂缝大得能塞进手指,地基一点点往下沉,可有关部门却称我不在搬迁范围!”2025年初,重庆村民徐先生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诉说着近一年多的遭遇,言语中满是委屈与无奈。地基沉陷,家园岌岌可危,自行维权却屡屡受挫,如今他只能将最后一丝希望寄托于冠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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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所指派专业处理征迁纠纷的律师郭玉代理此案,律师第一时间赶赴重庆,深入了解案情。

  2005年,徐先生所在村庄动工建设了一座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设定为290米,淹没线高程为305米。徐先生的房屋位于水电站附近,由于地面房屋高于淹没线,所以并未被要求搬迁。但实际上,地基底部高程仅为303米,长期处于水位波动的影响范围内,多年浸泡之下,地基逐渐被掏空。自2023年起,徐先生发现自家房屋出现异常——先是墙角出现细微裂缝,接着部分地面慢慢下沉。2023年年底,房屋街沿处突然下陷5公分,墙体撕裂的痕迹愈发明显。民警到场查看后,拉起了警戒线,明确指出该房屋为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徐先生为此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安置补偿申请,却屡遭拒绝。有关部门的回复始终不变:“你的房屋地面高度在305米以上,不属于移民搬迁范围。”即便徐先生提供了专业测绘报告,证明地基已低于淹没线,对方仍以“测绘真实性存疑、未在当年移民花名册内”为由,拒绝将案涉房屋纳入安置范围,还将他的申请按信访件处理,建议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冠领律师认为此案的核心在于:有关部门对“淹没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他们只关注房屋地面高度,却忽视了地基高度对房屋安全的根本性影响。

  律师随即代理徐先生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强调:“被水淹没的并非屋顶,而是根基!”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移民安置应综合考量房屋实际安全状况与工程建设的因果关系,而非机械地套用高程线标准。案涉房屋地基长期处于库区淹没范围,地基沉陷与水电站蓄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房屋已被认定为危房,有关部门拒绝安置补偿的行为,既不符合事实,也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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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复议机关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决定撤销有关部门此前作出的回复,责令其对徐先生的安置补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然而,有关部门在次月重新作出的《回复意见书》中,虽认可案涉房屋地基在305米以下,仍坚持认为徐先生的房屋不在移民搬迁范围内,仅承诺协调开展查勘。

  考虑到徐先生经济困难,房屋随时可能坍塌,他难以承受诉讼所需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于是律师决定再次代理徐先生提起行政复议。

  在第二次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紧扣两大核心论点进行辩论:其一,事实认定错误。有关部门已查明案涉房屋地基底部在305米以下,却未提供任何证据或政策依据证明案涉房屋不属于移民安置对象。其二,程序违法。有关部门将本应属于补偿安置的申请,错误地纳入信访程序处理,企图逃避法定职责。

  2025年8月,复议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关部门作出的《回复意见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决定撤销案涉《回复意见书》,责令有关部门重新对徐先生提出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相应处理。

  这一复议决定,打破了徐先生的维权僵局,也彰显了冠领律师对依法行政原则的有力维护。如今,徐先生的房屋安置补偿事宜正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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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