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关系到许多家庭的切身利益。如果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不足以弥补损失,该怎么维权?近日,山东的一起案件或许能给我们带来启示。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王先生在山东某个村庄拥有一处用于养殖经营的房屋及附属设施。2021年,因当地一项工业建设项目,他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在协商过程中,王先生认为征收部门提出的拆迁补偿金额远低于他的实际损失。王先生评估自身损失超过150万元,但征收部门提出的拆迁补偿连零头都达不到,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24年,征收部门单方面向王先生下达了《安置补偿决定书》。面对这份明显不公的决定,王先生该怎么维权?
据了解,本案中,征收部门并未采用当前的房价标准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而征收部门提出的拆迁补偿显然无法反映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
王先生遇到征收补偿问题,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政策,明确自身权利,若认为补偿不公,要注重收集证据,包括房屋状况、评估报告、沟通记录、补偿决定等。值得注意的是,程序违法也是维权的重要突破口。法律要求征收部门在作出补偿决定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补偿依据和计算方式,并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与申辩权。
在该案中,征收部门既未提供计算依据,也未向王先生送达补偿明细,剥夺了他申请复核及陈述意见的权利,此行为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王先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鉴于征迁纠纷在收集证据、维权程序以及法律知识方面较为复杂,必要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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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