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温室蔬菜大棚诉行政赔偿案二审胜诉

  2021年9月,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某地浦先生的温室蔬菜大棚被主管部门强制拆除,后续行政赔偿纠纷中起诉遭一审驳回。浦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围绕起诉期限、赔偿遗漏等核心争议据理力争,2025年6月,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冠领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实质维权机会。

  2021年4月,浦先生家的温室蔬菜大棚,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被征收。2021年9月3日,主管部门在乡政府协助下,对涉案大棚实施强制拆除。2023年7月,法院判决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后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但浦先生认为赔偿存在面积遗漏、未包含利息等问题,对此不服提起诉讼。

  2024年6月,一审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浦先生起诉。为维护自身权益,浦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介入,夏奕露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该案上诉事宜。冠领律师接案后,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梳理出起诉期限计算错误、送达程序违法、赔偿事项遗漏三大核心上诉理由,准备充分的证据及法律依据后,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冠领律师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浦先生因等待行政机关处理补偿安置事宜、申请行政复议等非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该期间应依法扣除,起诉未超法定期限;主管部门未通过合法方式有效送达赔偿决定书,不应以推定送达时间起算期限;赔偿决定存在土地及大棚面积遗漏、未支付赔偿金利息等问题,应进行实质审理。

  2025年6月,二审法院采纳冠领律师代理意见,裁定撤销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

冠领律师代理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温室蔬菜大棚诉行政赔偿案二审胜诉-1

冠领律师代理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温室蔬菜大棚诉行政赔偿案二审胜诉-2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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