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因河北保定行政机关中断其房屋燃气供应,马富林、马建宇父子向法院提起诉讼,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结果,确认行政机关中断燃气供应行为违法,并责令其30日内采取补救措施。这场持续近两年的“燃气断供”维权之路,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23年冬,河北保定启动河水治理工程。马富林、马建宇父子是保定市清水村村民,其房屋虽被纳入工程范围,但实际未在征收红线内。2023年12月,当地行政机关与燃气公司签订迁改协议,对工程区域内燃气管道进行改造,导致马家父子房屋被停止供气。寒冬腊月,没有燃气意味着无法取暖、做饭,马富林、马建宇父子只能裹着厚棉被在冰冷的房间里度日。
在并未获得通知的情况下被断供燃气,父子二人认为该行为属于“以停气方式逼迁”,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刘晓鹏受律所指派代理马家父子二人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法院审理过程中,主要审查了行政机关是否直接实施了停气行为。由于行政机关与燃气公司签订的协议表述较为隐晦,一审法院认为停气系出于安全考虑,驳回了马氏父子的诉请。
面对一审败诉,冠领律师团队没有气馁。在研究了一审法院的审判思路后,律师重新梳理案件脉络,将重点从“是否安全需要”转向“是否越权行政”,寻找新的突破口。依据新的案件重点,冠领律师成功找到关键证据证明:马家房屋实际不在征收红线内;行政机关通过协议方式间接实施停气,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禁止性规定。律师通过调取征收红线图、分析迁改协议条款、研究相关判例,构建了完整的辩护体系。
二审庭审中,冠领律师重点围绕三个核心论点展开论证:首先,通过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案分局出具的《协助核查情况说明》,证明马家房屋不在征收红线内,否定了行政机关“基于征收需要”的抗辩理由;其次,依据行政机关与燃气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证明行政机关是停气行为的实际决策者和实施者;最后,引用《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关于“不得停止供燃气迫使履行行政决定”的禁止性规定,指出停气行为的违法性。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行政机关通过签订协议要求燃气公司拆改管道,造成马家父子房屋停气,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该行为影响了马家父子的基本生活,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禁止性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条件。
最终法院于2025年9月26日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行政机关行为违法,责令其三十日内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保障马建宇、马富林的基本生活条件。
本案的胜诉,体现了法院对行政机关“变相强制”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冠领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成功实现了二审逆转,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法治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恶扬善,更在于守护普通人的生存尊严。当村民因为一纸判决重获取暖做饭的权利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案的正义,更是法治文明对每一个普通人最真切的守护。(文章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村落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