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持续四年的征地补偿纠纷案作出判决。当地吴贤山、吴立志父子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由于对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行政机关绕过房屋进行工程建设,搁置了对吴家的补偿安置。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受吴家父子委托,委派律师代理起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应对吴贤山、吴立志父子承担补偿安置职责,责令其在六十日内作出补偿决定。
2021年12月,因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需要,潍坊市某区行政机关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吴家父子发现,世代居住的老宅被划入工程范围。然而,在后续补偿协商中,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吴家父子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补偿标准难以保障基本生活,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随后征收部门绕开吴家房屋开展了项目建设。
高速公路建成后,尽管吴家房屋并未被拆除,但距离路面仅数米,昼夜不息的车流让吴家老宅出现墙体开裂等安全隐患。此后四年,吴家父子多次奔波于街道办和行政部门之间寻求解决办法,也曾申请行政复议,但得到的只有“道路已通车,不再补偿”的答复。
2024年9月,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吴家父子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张宁宁、王晓灿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开展了系统的证据收集工作。通过调取征收公告、不动产权证书、村委会证明等关键材料,律师发现案件的核心在于确认涉案房屋是否在征收范围内,以及行政机关是否负有法定补偿职责。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针对案件焦点展开了有力论证。首先,通过征收公告和红线图证明吴家房屋确实位于征收范围内;其次,引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指出,只要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无论是否实际拆除,行政机关都负有补偿职责;最后,强调行政机关以“高速公路已建成”为由拒绝补偿的做法,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有违公平原则。
2025年9月28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明确指出,涉案房屋确实位于征收范围内,土地性质已转为国有,行政机关必须履行补偿职责,判决撤销区行政机关此前作出的答复与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区行政机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吴家父子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这起征地补偿案件的成功解决,展现了法治文明下各方利益的平衡艺术。当基础设施建设与公民权益保障需要统筹协调时,律师的法律服务将成为关键纽带,既确保公共利益项目的顺利推进,又通过法定程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此案中,法院的判决既尊重了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行为,也明确了其依法补偿的职责,体现了权力与权利的和谐共生。(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