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湖北十堰市某复议机关就一起持续多年的行政履职纠纷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答复》,责令其限期对涉案土地使用权证及违建认定问题重新进行实质性审查。
上世纪七十年代,唐放虎在湖北十堰市某村庄取得一处宅基地并建造房屋。多年来,唐放虎一直在此安居乐业,直到邻居石博群的建房行为打破了这份宁静。2002年,石博群在未充分披露其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情况下,违规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并在未取得建房许可证的情形下,紧邻唐放虎房屋建造了两层楼房。新建房屋不仅侵占了唐放虎的部分宅基地,更导致其日常生活完全暴露在邻居视线之下,严重侵害了老人的居住隐私。
面对权益受损,唐放虎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陈君伟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陪伴老人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在律师的协助下,唐放虎先后多次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履职申请,要求撤销邻居违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并认定违建。然而,行政机关在2018年至2023年间作出的多次答复均未能解决实质问题。2024年3月,该局再次以“事项非其权责”为由予以回绝,律师代理唐放虎提起行政复议,依旧没有获得理想答复。随后律师代理唐放虎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月,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明确认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答复属于“答非所问”,判决撤销该答复并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一个月后该局重新作出的答复仍然回避实质问题,以权责划分为由推诿塞责。面对行政机关的消极履职,冠领律师代理唐放虎再次提起行政复议。
在复议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准确把握案件焦点,指出被申请人的答复存在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未对第三人石博群在申请土地使用权证时是否隐瞒“一户多宅”事实进行实质审查;二是未对发证程序的合法性及建房是否超出审批范围等关键问题进行回应。律师强调,行政机关以“已多次答复”作为辩解理由,不能免除其依据法院生效判决重新作出合法、针对性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
行政复议机关经详细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5年12月29日,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答复》,责令其于20日内对唐放虎的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本案的胜诉明确了行政机关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时,必须进行实质性履职,而不能以程序空转代替实体处理。(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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