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甘肃张掖征收部门不履行职责案助委托人成功维权

  甘肃省张掖市袁先生住所的宅基地于2016年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因其对补偿标准有异议,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2024年,当他向当地征收部门申请补偿安置时,却被以“已错过开发时间”为由拒绝。袁先生随即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2025年12月,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书,并责令其在60日内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1.jpg

  袁先生是甘肃省张掖市某村村民,2016年,该村村集体土地经批复被征收为国有,袁先生住所的宅基地在征收范围内,但多年来,袁先生始终未能与征收方达成协议,也一直未得到安置补偿。

  2024年12月,袁先生主动向征收部门提交申请,请求其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然而,征收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书》称:因袁先生拒绝拆迁,未能与征收方达成协议,已错过开发建设时间,因此不再进行征迁。

  袁先生不服,遂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邝智亮律师梳理土地批复文件、征收公告及现场照片,通过分析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持续性特点,锁定了征收部门“由于未达成协议便停止补偿”的违法点。律师接着代理袁先生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律师指出:袁先生的房屋既然已被纳入合法批准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补偿安置义务。其次,征收补偿不能因协商不成就置之不理。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而不是以“错过时间”为由拒绝履行职责。该答复实质上是变相剥夺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12月25日,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后作出判决: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书》;责令该部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袁先生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2.jpg

3.jpg

4.jpg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