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辽宁大连三兄弟诉行政不作为案胜诉

  辽宁大连的李先生三兄弟,因母亲名下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于2024年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却被以“无法提供去世母亲的父母(即李先生等人的外祖父母)死亡证明”为由拒绝处理。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三兄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2025年12月,法院判决确认该部门不予处理的行为违法,并撤销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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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三兄弟的母亲在大连市拥有两处房屋,早在2000年,这两处房屋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除。母亲去世后,作为继承人的三兄弟于2024年6月向拆迁部门申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然而,该部门却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要求李先生三人提供母亲的父母的死亡证明。

  由于年代久远户籍系统不全,三兄弟根本无法开具此证明。该部门却据此对裁决申请“不予处理”,行政复议机关也维持了该做法。无奈之下,李先生等人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邝智亮律师代理此案。

  庭审中,律师指出:首先,三原告作为房主的儿子,系《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独立的财产继承权和维权资格。

  其次,该部门要求提供李先生等人的外祖父母死亡证明,明显违背常理且强人所难。在此前户籍系统不健全的客观背景下,被告作为职权部门应当调查核实权属情况,而非将举证责任推给行政相对人,更不能以此为由剥夺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最后,被告对裁决申请作出的“不予处理”行为,不符合《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属于典型的不履行法定职责。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5年12月4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拆迁部门对原告的行政裁决申请不予处理违法;同时撤销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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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