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的牛女士通过离婚析产获得的房屋,在征收部门单方面与前夫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强制拆除。牛女士随即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接案后,通过两审诉讼于2025年6月撤销了案涉补偿协议,同时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诉讼,于2026年1月胜诉,成功帮助牛女士维护了权益,使其得以与征收部门重新协商补偿事宜。
安徽马鞍山的牛女士与宋某于2012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村中房屋主体产权归牛女士所有,旁侧小房屋归宋某所有。2023年,该房屋被纳入征迁范围。牛女士对征收补偿标准持有异议,征收部门遂单方与宋某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于2024年4月对房屋实施强制拆除。为维权,牛女士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本案。
李鑫律师、张玉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案件后,为获取征收相关材料,与宋某进行沟通。宋某表示,其签订协议时以为协议仅针对自身所有的小房屋,并不知晓包含房屋主体部分,愿意配合牛女士维权。随后,冠领律师核查其提供的材料发现,案涉补偿协议的签订程序存在明显违法情形:签订时间早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协议仅载明补偿金额,未明确补偿对象及具体补偿项目,且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协议依法应予撤销。
结合协议由宋某签署的实际情况,冠领律师制定诉讼策略,由宋某作为原告、牛女士作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补偿协议。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存在撤销事由,判决驳回起诉。冠领律师随即代理牛女士提起上诉,上诉中重点阐述核心理由,并结合征收部门自身提交的补偿表、测绘报告、评估明细表等证据,指出相关材料均无被征收人签字确认,且测绘报告形成于协议签订之后,进一步佐证了主张。
2025年6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案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责令征收部门就案涉房屋征收补偿事宜重新依法处理。
鉴于撤销补偿协议的二审审理周期较长,而强拆行为的法定起诉期限即将届满,为避免委托人丧失合法程序权利,冠领律师在二审期间同步提交起诉材料,另行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2026年1月,经冠领律师举证答辩,法院就牛女士诉征收部门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作出判决,确认征收部门2024年4月对案涉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