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宜宾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纠纷案复议成功

  2023年6月,四川宜宾赵先生等村民因不满水电站蓄水影响区的安置标准,起诉请求确认所签署的补偿协议无效,一审败诉。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调整维权策略,转而提起行政履职复议,并调取关键证据,直指补偿不合规、行政履职不充分。2026年1月,复议机关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责令征收部门依法履行补偿职责,成功为村民争取到重新协商补偿的机会。

  2023年6月,四川宜宾村民赵先生的房屋因处于水电站蓄水影响区,需进行安置。安置过程中,赵先生与征收部门签订了补偿合同,但合同未明确补偿标准等关键内容。事后他了解到,此次征收所依据的标准仍是十余年前使用的。他与另外三户同样签署协议的村民均对补偿金额不满,共同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补偿合同无效,最终却遗憾败诉。一审失利后,他们又联合了另外一户未签合同的村民,五户人家共同委托冠领律师事务所继续维权。

  汪节律师受律所指派,担任该案代理律师。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赶赴当地开展勘查核实工作,迅速梳理出核心问题:仅签订合同并不等同于履行法定职责,案涉征收补偿合同存在多处漏洞,既未明确具体补偿标准、未核对房屋实际面积,还存在补偿项目遗漏等问题。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冠领律师制定了“集体申请履职”的维权方向,同时向委托人清晰说明:征收部门为县级单位,复议机关为市级单位;若复议未能达成预期效果,后续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一审,审级的提高将更有利于维权,赵先生五户村民对该方案表示完全认可。

  办案期间,冠领律师重点推进证据收集工作,成功调取到当地水利局出具的差价请示文件。该文件明确指出,此前针对涉案区域的征收补偿标准偏低,已请示相关部门予以调整。冠领律师将此文件作为关键证据提交至复议机关。

  复议过程中,征收部门辩称其不存在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情形,始终在积极协调相关事宜。对此,冠领律师予以反驳,明确指出:案涉补偿合同未明确补偿标准及类别,后续适用的标准亦未遵循“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的规定,且征收部门还存在未作出补偿决定的情况。

  2026年1月,复议机关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复议决定书》,责令征收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补偿职责。至此,冠领律师的维权策略顺利落地,赵先生等五户村民终于摆脱了维权困境,获得了与征收部门重新协商补偿的权利,其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1.jpg

3.jpg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