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的房子被强拆了,屋内财产毁于一旦,我该怎么办?”2019年5月,居住在福建省福州市农村的闫建喜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讲述了他家房屋遭强拆的事实经过。
事情还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1997年,闫建喜在统建地上自建房屋,后于2000年经有关部门清查补办建设用地手续。2000年8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向闫建喜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2015年8月,当地行政机关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征收补偿,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018年4月,有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方案告知书》,闫建喜的房屋在该征收范围内。
因补偿标准过低,且征收部门存在违法征收的行为,闫建喜并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2019年4月,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闫建喜的房屋。闫建喜无力对抗,经人介绍他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意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后接受了委托,并委派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杨志斌律师、张婷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即刻赶往当地进行实地调查,确认房屋状态并调取征收公告等法律文件,充分收集证据后制定出诉讼方案。一切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
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辩称:闫建喜不具有提起本次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相互印证,证明闫建喜在当地拥有房屋的事实,与案涉房屋具有利害关系,是本次行政诉讼的适格主体。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19年11月作出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强拆闫建喜房屋的行为违法。
违法行为确认了,可损失已经实打实地产生了,万里长征至此方才走出了第一步,接下来就要考虑该如何挽回损失。上一个案件的胜诉给了闫建喜极大的信心,在经过充分沟通后,他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案件。
2020年4月,冠领律师代理闫建喜向行政机关、有关部门分别邮寄《国家赔偿申请书》,有关部门于次日拒收该文书,行政机关则进行了签收。
2020年4月底,有关部门作出《关于闫建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说明》,同年5月,行政机关根据上述说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闫建喜211万元。
闫建喜认为这一赔偿标准过低,冠领律师随即向当地村委会等各部门申请出具证明,对闫建喜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建材等各事项进行充分说明,并就闫建喜在强拆过程中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进行固定。一切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闫建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行政机关、有关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收益,不仅包括赔偿请求人因强拆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应包括其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提前搬迁奖励、搬迁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和动产直接损失等;
2、根据之前法院生效判决和村委会证明等法律文件,可以确认闫建喜建房审批合法,并据此可以确定房屋面积;
3、闫建喜屋内动产及装修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并判决行政机关、有关部门限期支付闫建喜赔偿金775万元。
闫建喜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冠领律师以高超的专业水平和耐心的服务态度帮助委托人最大限度挽回损失,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和极力称赞。冠领律师前后近两年艰苦卓绝的代理工作,深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办案精神,大力展现了冠领律师的风采。(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