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拆迁补偿律师-火车站改造项目中的商铺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不同的征收项目有不同的安置补偿费用,在征收商铺中,对于不合理的安置补偿款,被征收人应当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拆迁补偿律师-火车站改造项目中的商铺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山东省某地区火车站实施改造项目,周围有不少商铺纳入征收范围,其中秦先生家有一间不到40平的商用房屋,用于经营奶茶店,且有营业执照。当拆迁办作出安置补偿方案意见时,只允许货币补偿,,每平米予以7000元的补偿款。

  被征收的商户共有17户,当他们听到此消息时,引起了强烈的不满,有部分商户咨询过周边房价,每平米的营业性房屋都要高达15000元左右。因此,大家都觉的拆迁办的安置补偿方案严重损害了被征收商户的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可知,征收金额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来定夺,且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征收补偿应当公平公正。商户们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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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