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群拆事件,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但都少不了同一个话题,那就是被征收人们因不同意安置补偿方案,而遭到拆迁办的强制拆除。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当委托律师去安徽阜阳某村当地会见当事人们的时候,四面八方的吐槽声让律师无法展开工作,于是村民派了一位代表田先生帮忙详细说明,还有问题想问的排队等候,于是律师了解的前期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着。
经了解过后,大致总结的一个问题便是村民们因为当地行政机关实施建设项目,需要征收该村居民的房屋土地,可归结于给的安置补偿方案不合理,因此十几户村民均未签署安置协议,拆迁办为了征收的进程,于是对每家粘贴了《征收安置补偿事先告知书》及《领款通知书》,之后又对房屋进行了强拆,对于该事件,村民们想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他们的权益。
委托律师在充分了解情况、村民的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在庭审中委托律师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出了辩驳。
从上述法条我们可知责令交出土地只能是县级人民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其次,被征收人拒不交出土地,拆迁办也只能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拆迁办强制拆除。最终,法院判决拆迁办强制拆除程序违法,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赔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安徽拆迁补偿律师-不同意安置补偿方案而遭拆迁办强制拆除如何维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刘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