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山东泰安某区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每公顷补偿112.5万元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征收起驾店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天平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起驾店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山东泰安某区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每公顷补偿112.5万元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国泰大成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国泰大成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上述地块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岱岳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455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起驾店村土地,位于天平街道,总面积25.3573公顷,其中:农用地25.3573公顷(耕地0.9802公顷,林地14.3588公顷,园地8.7603公顷,草地0.1560公顷,其他农用地1.102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泰安市岱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Ⅲ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12.5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0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起驾店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天平街道办事处和起驾店村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起驾店村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有关费用的管理。

  (三)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2.5万元/公顷的标准由岱岳区财政局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570.53925万元。由天平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起驾店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岱岳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1)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村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对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如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征收知识科普:

  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拆迁有补偿吗?

  农村房屋是否有产权证与拆迁是否有补偿有时是没有关系的,是否有拆迁补偿只和房屋是否合法有关。在农村拆迁过程中,我们总能听到某某人的房屋因为没有产权证导致其拿不到拆迁补偿,但实际并不能简单的将无产权证的农村房屋定性为不合法房屋并不予补偿。

  最高法发布案例中就曾明确指出: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地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地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

  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数额不得少于被征收人通过合法征收补偿程序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数额。

  虽然农村房屋的合法与否不能简单的通过有无产权证来判断,但仍旧有部分房屋因某些原因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例如房屋建造在耕地上、房屋本身质量不达标、房屋的建造规格不合法等等。但无论如何,仅仅以房屋没有产权证就判断其不应得到拆迁补偿是不合理的。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不能轻易签订任何协议。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