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和你们讲过很多遍了,你们给的补偿不合理,我不同意搬走,更不同意现在就拆!”2021年7月14日,征收部门组织人员及设备欲将方兴的房屋强制拆除时,方兴站在门前大声抗议。但如此强烈的反对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他的房屋还是被推平了。
事情起源于一年前。2020年7月,上级部门发布了《工程征地动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明确了江苏泰州某地的建设工程土地征收及动迁范围,方兴的房屋就在其中。
据此,征收部门于当年9月9日印发了征地动迁实施方案,并于次日将房屋动迁通知书及被动迁人通知送达方兴。10月9日,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测量,征收部门与方兴签订了动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方兴于10月14日完成腾房并交钥匙。次日,方兴签署了房屋腾房验收单。
在房屋被征收的兴奋加持下,方兴仅用了30天就走完了征收前期程序。签完房屋腾房验收单的方兴回家后激情尚未褪去,却被来访的亲戚浇了一盆冷水,“你们家面积这么大,怎么补偿款才几十万?”“我表舅他们村补偿单价是……”一句句话犹如重锤敲在了方兴心中。方兴又在网上查询了各地的补偿政策,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补偿金额确实过低。
之后,方兴多次去和征收部门协商重新安置等事项,但征收部门却以方兴已经签署了所有协议,征收程序合理合法,亦不会再变动为由拒绝了他。方兴不接受对方的说法,一直未搬离该住房,直至2021年7月14日,他的房子被强制拆除。
失去了房子的方兴向征收部门提起了信访,但该单位回复,“方兴已签署完成了补偿安置协议和腾房协议,事后却拒不交房,征收部门依法拆除,不存在强拆说法。”收到这样的回复,方兴感到非常气愤,决定诉至法院断个是非曲直。此后他通过网上搜索,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赵国栋律师代理此案。双方沟通时,赵国栋律师对方兴带来的材料进行了研判,指出该案中的征收部门所做的行政行为并非全部符合法定程序。方兴对冠领律师十分信服,很快办理了委托手续。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征收部门辩称,本部门依据动迁补偿安置方案及评估结果与原告签订了动迁补偿安置协议,本部门对原告房屋进行拆除是对补偿安置协议的履行,不存在强制拆除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行为,对相对人权益影响较大,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本案中,虽然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动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腾房验收单,但从信访意见中可以确认,原告在签署腾房验收单后未实际腾房并交付钥匙,被告在原告未自愿交付其房屋的情况下,未经法定程序,迳行拆除案涉房屋,该强制拆除行为应属违法。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被告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方兴房屋的行为违法。(本文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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