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高楼平地起,一砖一瓦皆根基。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征收村民房屋,建设高楼,成就了如今所看到的繁华都市。征收房屋时会遇到哪些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四川南充某区域房地产开发,没有拆迁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有工作人员去实地的测量过,也没有给出相应的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如何保障征收信息准确?
征收信息对被征收人的利益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申请信息公开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有关单位确定要征收居民土地,在征收前,应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征地告知书》,向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通知被征收的地点及用途,同时,还应告知被征收的农民和集体,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被征收人应当知道征收的大致程序为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征收人可知大致征收的程序为“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六步程序。
拆迁房屋的估价是直接关系到拆迁补偿数额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拆迁单位和被征收人产生矛盾的环节之一。如果对征收评估不满意的,应当在收到房屋评估报告之日的十天之内进行复核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协商安置补偿时要注意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时要注意仔细核查协议内容,保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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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