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补偿不合理、拆迁程序违法、口头承诺补偿安置后又反悔,违反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强行拆除房屋等是几类比较常见的拆迁纠纷。那么,普通人在拆迁纠纷中该如何维权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南通的施先生有320平住宅和380平附属房,始建于2003年,行政拆迁共补偿152万的货币,再以每平米1700的价格购买120平米的安置房。
施先生于2021年9月在威逼利诱下签订补偿协议,当时的评估报告上有380平米附属房的补偿,拆迁办口头承诺只要签订协议就给380平米的补偿,签订协议后否认补偿。
首先,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或是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以在方案正式决定前申请听证或者提交书面材料,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也能针对行政机关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行为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在方案确定之后,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在本案中,施先生签订协议后,拆迁方不履约,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可采取划拨款项或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式予以强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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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