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养殖场拆迁律师-高铁拆迁补偿只给建房成本价合理吗

  高铁拆迁也需要提前拟定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方要依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那么,高铁拆迁只给建房成本价合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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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烟台的徐先生有养殖场1000平,共计20亩地,为集体土地性质,2013年跟村里签订合同。该土地上有一套修建于2016年的房屋,成本价为23万,没有相关房屋证件。现因修高铁站被纳入拆迁项目,目前下达的文件只有土地评估报告,手抄表。暂定的拆迁协议只补偿修建房屋的成本价格,徐先生尚未签署协议。

  征地拆迁根据土地性质不同,有不同的补偿方式。其中,农村的房子拆迁有纯货币补偿,包括房屋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低价、产权置换、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等三种补偿方式;城市的房子拆迁主要有房屋置换、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方可以及时求助专业的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争取合理补偿。

  在本案中,徐先生的房屋虽没有证件,但并不一定属于违法建筑,也未进行相关的鉴定,目前仅给予房屋成本价的补偿方案显然不合理。

  当事人需详细了解拆迁流程和补偿方案,全面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可能在哪些程序环节上受到损害,并及时留存证据,确定自己的维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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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王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