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被纳入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应该被依法拆迁。那么,因为修县道进行的土地征收该怎么划定拆迁范围?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四川绵阳的冯女士有房屋、土地共计400平,为集体土地性质,并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因修县道周围的房屋都面临拆迁,已经下达占用林地公示。但拆迁方以当冯女士及另外三户的房屋不在规划范围内不给补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对于在土地或者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机关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应将征收或改造范围在被征收改造的区域内进行公告,征收范围图一般情况下要作为公告附件,一并向全社会公示。如果相关单位拒不公开,被拆迁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请求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公开。
本案冯女士可以参照房屋和公路距离的法定标准以及公开的征收文件确认自家房屋是否在征收范围内,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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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