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怀疑“以拆违代征收”又无证据,冠领律师另辟蹊径取得胜诉

  近年来,由于山东各地的征收活动较为频繁,所以不少山东人对征地流程较为了解,山东潍坊某县的郭先生就是其中一员。2019年1月15日,郭先生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向他作出了一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引起了他的警觉。原来,当地前不久刚刚发布了拟征收土地公告,郭先生的养殖场及种植场正处在征收范围内。

【胜诉故事】怀疑“以拆违代征收”又无证据,冠领律师另辟蹊径取得胜诉-1

  “会不会是‘以拆违代征收’?”

  郭先生提前了解过征收实践中可能碰到的各种情形,眼下的通知书不由得让他想到了这个名词。要知道,如果真碰到了这样的情况,那他的征收利益将大大减损。担心利益受损,郭先生每天思来想去,最终决定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并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林丽丽律师、曹焱律师(办案时为实习律师)承办此案。

  两位冠领律师接到委派后,第一时间赶到郭先生住处以便详细了解情况。

  原来,郭先生的养殖场及种植场修建在当地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滩地上,且在建设时未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也没有取得规划、国土等行政部门的许可。而有关部门向其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中载明的正是,因其在河道内建设了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违反了《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否则将强行拆除。

  没有相关许可让郭先生的事情变得更加棘手了起来。不过,冠领律师并未因此萌生退意,而是继续了解情况。虽然郭先生也提到了“以拆违代征收”,但律师注意到当地征收工作还未正式开展,没有证据证明这一说法,且即便确实是“拆违”,郭先生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思及此,律师决定另辟蹊径,从这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否合法的问题上深挖细究。

【胜诉故事】怀疑“以拆违代征收”又无证据,冠领律师另辟蹊径取得胜诉-2

  很快,结合郭先生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冠领律师发现有关部门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为中,并没有依法告知郭先生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且文书材料内部呈批手续也存在瑕疵,已经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抓到这个突破口,冠领律师迅速制定出维权方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有关部门称其有权对郭先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该行为属于作出行政强拆决定书之前的阶段性行为,不具有可诉性。另外,郭先生建设养殖场及种植场并未取得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机关的同意,属于违法建筑,依法应予拆除。

  冠领律师对被告有关部门的意见早有预判,巧妙绕过了不利情形,提出:

  有关部门向郭先生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载明了违法定性、限期拆除要求以及法律后果,对郭先生的权益明显产生了实际影响,依法具有可诉性;有关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为中,只提义务却没有依法告知郭先生陈述、申辩等权利,且文书材料内部呈批手续存在瑕疵,其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最终判决确认被告有关部门对郭先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郭先生悬起来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胜诉故事】怀疑“以拆违代征收”又无证据,冠领律师另辟蹊径取得胜诉-3

【胜诉故事】怀疑“以拆违代征收”又无证据,冠领律师另辟蹊径取得胜诉-4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