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却逾期未收到答复,相关部门的行为违法吗?
请看下面的案例带你一探究竟!
河北邯郸某地农民李建兴的房屋以及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在搬迁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出现裂缝有10年之久,为了解安置房质量问题其中的“奥秘”,李建兴向专注征地拆迁领域多年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致电咨询:
李建兴:我家的安置房因质量问题出现裂缝,之前很多关键文件也没有看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冠领工作人员:在征收过程中,老百姓经常和征收部门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专业律师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维权方案,帮您拿到合理补偿。
李建兴:专业律师会来当地实际查看吗?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想请专业律师维权。
冠领工作人员:您放心,律所会安排专业拆迁律师过去。
冠领律所接到求助后,指派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夏奕露律师与于琪琪律师前去当地调查。
冠领律师经过实地考察,向李建兴出具了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权方案,并代理其向相关机关提交了申请书。20个工作日过去了,李建兴左盼右盼也没有等到答复书。于是冠领律师转变办案思路,代理李建兴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在收到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其中有写道:责令下级机关在60日内依法向李建兴履行法定职责,给出书面的信息公开答复。
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延期答复最长期限不能超过40个工作日,上级机关责令下级机关在60日内履职的期限明显不当。看到上级机关如此作为,冠领律师与李建兴一致认为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上,针对案件争议的焦点,冠领律师和上级机关在李建兴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上级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否合理合法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尤其是关于本案涉及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否合法的问题上,上级行政机关一再主张:
1、李建兴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2、上级行政机关作为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已经包含了对下级机关违法性的整体评价,上级机关无需再单独确认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冠领律师则明确地提出:
1、李建兴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可以证明其是本案适格主体。
2、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下级机关在60日内向李建兴履行法定职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3、下级机关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此外,冠领律师还结合此次行政行为背后的动机、影响等关键问题,依据《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全面地发表了代理意见。
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人为自己遭遇的居住困难和委屈几度落泪。法院经过审理,支持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得知维权结果后,笑容才重新浮上委托人的脸庞。(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冯岩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