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想白嫖一处宅基地吗?”男子朝着工作人员问道。那么,“一户多宅”却不给足额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闫先生生活在江西上饶某村,村子周围环绕着青山绿水,空气清新。闫先生的家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几代人,他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闫先生的父母去世后,他通过合法继承,获得了父母留下的另一处宅基地。闫先生原本以为,自己拥有了两处宅基地,可以过上更加安稳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2023年7月,政府为修建公路,需要征收闫先生所在的村庄。闫先生的两处宅基地都在征收范围内。当他与征收方进行谈判时,却被告知,他的两处宅基地属于“一户多宅”,只能按照一宅来给予补偿。闫先生听后,心情十分沉重。他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
此后,他又与征收方进行多次交涉,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本案中,闫先生“一户多宅”情形系合法继承形成,闫先生拆迁时可主张多宅的合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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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