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让自己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男子暗暗发誓。那么,门面房价值被低估,拆迁补偿如何争取有利局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赵先生系浙江温州人,他的门面房位于最繁华的商业街,这里人来人往,生意兴隆。然而,拆迁通知的下达,如同一颗重磅炸弹,打破了赵先生原本平静的生活。征收方态度强硬,只愿意按照普通住宅的标准进行补偿,完全无视了商铺的商业价值。
“这怎么行?这可是商铺,不是普通住宅!”赵先生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征收方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却一脸冷漠:“这是规定,我们只能照此执行。”赵先生愤怒不已,他决定为自己的权益抗争到底。回到商铺,赵先生望着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心中满是焦虑。街道上依旧热闹非凡,但他却无心欣赏。
为了证明商铺的价值,赵先生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收集证据之旅。他不分昼夜地整理经营数据,联系专业的评估机构出具市场评估报告。办公室里,灯光常常亮到深夜,赵先生的双眼布满了血丝,但他手中的笔从未停下。当赵先生拿着厚厚的一沓资料找到征收方时,心中满怀着期待。
“这些都是能证明我商铺价值的证据,你们不能再置之不理!”然而,征收方只是随意翻了翻那些资料,便将它们扔在一旁,依旧我行我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本案中,赵先生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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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