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一位老人拨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与大多数情绪激动的维权者不同,这位老人显得很不自信:“上次我就莽撞地起诉输了官司,闹了笑话,这次我占理吗?”是什么让他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在律师的耐心引导下,老人讲述了前因后果。
老人名叫张辉,是吉林长春人。2021年1月,因当地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张辉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张辉不了解征收程序,也不了解相关法律,因此,在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过程中,他一直犹豫不决,不知不觉就超了期。
2023年8月,征收部门依法向张辉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书》。此时张辉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犹豫误了事,见征收部门直接“盖棺定论”,他义愤填膺地提起了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征收部门的相关行政行为并无不妥,判决驳回了张辉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判决让张辉心服口服,也使他对自己进行了反思。他打定主意,之后一定积极配合征收工作,可天不遂人愿,没过多久,新的问题又找上门来。
2024年3月,仔细研究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张辉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中选择了341万元的货币补偿,向征收部门邮寄了《安置补偿申请书》。但几个月过去,征收部门都未作出任何答复,也未向张辉支付征收补偿款。
无奈之下,张辉再次想到法律途径,可有了“前车之鉴”,这次他直接找到了冠领律所,希望由专业人士帮他“把把关”。冠领律师蔡木勇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立即指出:征收部门未回复的时间已然超过法定期限。“也就是说,虽然征收部门在作出决定上合法合规,但其在处理您的申请书一事上,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你可以据此维权。”律师的话给张辉打了一剂“强心剂”,让他重拾了维权信心。
为帮助张辉尽快拿到补偿款,冠领律师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代理张辉向复议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过程中,征收部门却表示张辉的《安置补偿申请书》没有具体收件人,现无法确定收到了该《安置补偿申请书》,故张辉的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冠领律师没有被对方打乱节奏,依据证据和准备好的代理意见层层推进,指出:
在本案中,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张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对该行政行为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了生效判决,对上述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作出了确认,故在张辉明确表示选择货币补偿的情况下,征收部门对张辉具有支付补偿款的法定职责。
而从证据来看,张辉邮寄的《安置补偿申请书》于3月14日便已到达征收部门单位,由征收部门单位收发室签收,应视为该邮件已向征收部门送达,征收部门“无法确定收到了《安置补偿申请书》”的主张不能对抗张辉通过合法途径所主张的合法权利。综上,可以认定征收部门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复议机关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被告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决定书》中认定的金额向张辉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败诉的经历曾让张辉在面对纠纷时不敢维权,而冠领律师通过专业的研判与代理,不仅帮他填补了其法律认知上的空白,维护了合法权益,更以“复议成功”的结果,让其重新找回“以法维权”的信心。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