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先生拥有一间临街商铺,已持续经营了近十年。去年年底,因道路扩建项目的推进,该商铺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方因未与贾先生就拆迁补偿方案达成一致,便擅自驱赶顾客、设置围挡,甚至砸毁商铺的门窗,致使贾先生的商铺无法正常经营。对此,贾先生感到十分无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贾先生的商铺位于县幼儿园旁,每天清晨七点,县幼儿园的嬉闹声总会准时透过玻璃窗,混着商铺门口煎饼摊的香气飘进贾先生的店里。这间200多平米的临街商铺,墙面上挂着他亲手钉的木质货架,地上铺着防滑瓷砖,冰柜的嗡鸣声与顾客的交谈声交织了近十年。
去年年底,一则拆迁通知张贴在商铺的玻璃门上。征收办的工作人员指着规划图解释道:“这条路将要拓宽,您的店铺处于红线范围内,需要尽快搬离。”贾先生随即追问:“拆迁补偿怎么算?我这地段优越的门面房,月租金至少4000元。”对方递过来一份协议,贾先生看着上面的拆迁补偿方案,眉头紧锁。
双方协商未果,怪事却接连发生。先是一群陌生人天天来商铺门口晃悠,对着顾客喊“这店要拆了,快走快走”;接着,施工队一夜之间在门前三米处立起两米高的铁皮围挡,把进出通道卡得严严实实。顾客见状,纷纷绕道而行。贾先生看着空荡荡的门口,心里发酸。
过完年后,更恶劣的事发生了——某个雨夜,几个黑影砸碎了商铺的玻璃窗,撬坏了防盗门,货架上的商品也都散落一地。贾先生蹲在破损的门前,无助地想到:“拆迁补偿谈不拢被逼迁,该怎么办?”
征收方驱赶顾客、设置围挡及破坏门窗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规定,贾先生可立即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同时可就拆迁补偿方案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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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