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无证50平房屋一定没有拆迁补偿吗

  在拆迁浪潮中,最焦虑的莫过于居住在无证房屋里的居民。他们可能会被告知:“你的房子没证,是违建,一分钱不补!”那么,无证房屋一定没有拆迁补偿吗?答案是否定的。无证房屋并非必然零补偿,法律对此有着更加人性化和公正的规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上世纪70年代无证50平房屋一定没有拆迁补偿吗

  2019年,吴先生居住的50平方米平房被列入征收范围。该房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因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征收部门起初认定该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在律师的帮助下,吴先生提供了多年缴纳水电费的凭证、邻居证明以及1985年的地形图,证明该房屋在1990年《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已建成。最终,法院支持了吴先生的诉求,判决征收部门应参照合法建筑的标准给予补偿。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关键原则:无证房屋不绝对等于违法建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判例和各地的征收实践,以下几类无证房屋通常能够获得全部或部分补偿:

  1.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房屋

  这是最常见的一类。很多老房子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当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导致一直没有办理产权登记。

  典型情况:

  在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

  在1990年《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的城市房屋。

  祖上流传下来的祖宅、祖屋,世代居住且有据可查。

  因为不能用今天的法律去约束过去的行为。这些房屋的建造在当时是符合社会环境和政策的,不能简单地被认定为违法。

  2.因有关部门或政策原因导致无证的房屋

  有些房屋无法办证,责任不在老百姓自己,而在有关部门或政策变动。

  典型情况:

  知青返城、早期单位分配的安置房,因体制原因未能办证。

  符合当时的宅基地申请条件,但因为乡镇政府机构调整、审批冻结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手续。

  行政机关主导的“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等项目中的房屋,因手续衔接问题无证。

  3.符合规划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

  虽然无证,但如果房屋建造符合当地的城乡总体规划,并且是家庭的唯一住所,在拆迁时通常会考虑到住户的基本生存权利,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或安置,以避免其流离失所。

  4.因招商引资或地方承诺建设的房屋

  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曾经允许或鼓励企业在特定区域建厂建房,但后续手续不全。这种情况下,基于对行政机关信赖利益的保护,也应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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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