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兄妹俩继承拆迁补偿权益受阻,冠领律师起诉敦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在一个安静的午后,林家两兄妹面对着父亲留下的一纸旧地契,心中五味杂陈。他们的父亲曾是河北石家庄某村村民,早年参军离家,户口随军迁出,但祖上留下一块宅基地。这块地,父亲生前享有它的使用权,如今兄妹俩作为法定继承人也理应据此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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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2021年下半年,村里启动城中村改造,拆迁的推土机声打破了往日的宁静。村里大多数村民陆续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唯独林家兄妹的继承补偿权益迟迟未能落实。原来,在居委会的初次公示中,林家父亲的名字和宅基地位置清晰在列,可到了正式公示时,这块地却被标注为“空地”。为此,兄妹俩多次与村委会、管委会沟通,只得到管委会的一份不予补偿答复书。

  2024年11月,面对这一结果,兄妹俩向市行政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希望上级机关能够纠正错误。但他们收到的复议决定仍然维持了原答复。维权之路陷入僵局,兄妹俩感到十分无助。

  2025年1月,不甘于此的兄妹俩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律师韩冬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迅速对案件细节展开了全面梳理。律师发现,问题的核心在于:居委会的公示内容为何前后矛盾?所谓的“空地”是否真实?谁负有履行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

  于是,冠领律师首先指导林家两兄妹整理了他们父亲的宅基地登记表、村委会的初次公示截图以及他们多次向管委会提交的书面申请与答复等证据,以构筑案件的基础事实链。随后,律师代理林家两兄妹,以管委会和市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确认不履行法定补偿职责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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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就本案谁是负有履行法定补偿职责的主体的争议,律师指出:根据市行政机关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管委会是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组织实施拆迁、处理补偿安置事项的法定职责。

  答辩中,管委会声称“第一责任人”仅为“内部管理责任”,试图推卸义务。冠领律师当庭驳斥了这一说法,强调其具有外部管理职责,必须对村民的合法诉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之后,针对“宅基地变空地”的矛盾之处,律师指出:居委会在初次公示中确认了该地块为宅基地,后续却单方面改为“空地”,且未提供任何合理解释或调查依据。管委会仅凭居委会的单方说法就认定“不符合安置条件”,属于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基于此,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存在错误。

  2025年7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管委会的答复及市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责令管委会在法定期限内对林家兄妹的申请重新处理。

  胜诉的消息传来,兄妹俩长舒一口气。接下来,冠领律师将继续协助兄妹俩推进后续程序,直至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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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