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的王先生拿着二审调解协议,终于松了口气——2013年购置的房屋2016年因景区建设被征收,征收部门以“集体土地性质、另有住房”为由拒付全额补偿,历经补偿申请、复议、一审失利后,在冠领律师帮助下,二审调解不仅拿到拆迁补偿,还锁定45㎡安置房申购权益,实际仅需缴3.6万元即可入住。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13年,王先生在合肥购得房屋并长期居住,2016年房屋被纳入景区征收范围且已拆迁,但征收部门以“房屋在集体土地上、王先生别处有安置”为由,拒绝支付全额拆迁补偿。为维权,他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全程代理补偿申请、行政复议及诉讼,却接连遭遇申请被拒、复议驳回、一审败诉的挫折。
冠领律师并未气馁,复盘后锁定“房屋权利人资格认定”为核心突破口,代理王先生提起上诉。二审中,律师一方面补强房屋购买合同、居住证明等证据,证明王先生是合法权利人;另一方面在调解中强调:征收部门仅以土地性质和另有住房拒补,忽视实际权利归属,违背拆迁补偿公平原则,并针对安置方案提出优化建议。
2025年7月,在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按“被拆房屋99.22㎡×0.45”标准,获得45㎡安置房申购资格(较原预期多近20㎡);扣除各项拆迁补偿后,仅需缴纳3.6万元即可入住,征收部门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交房。“没想到经历这么多波折,还能拿到满意的补偿和安置房,多亏律师没放弃。”王先生说道。
此案提醒,补偿维权需精准定位争议焦点,调解是高效解决途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调“公平补偿”,当遭遇拒补时,保留权利凭证、委托专业律师挖掘案件突破口,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补偿与安置权益的双重保障。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遭拒补,拆迁补偿及申购权益如何争取?”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