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国和弟弟张建军(均为化名)一起继承了爸妈留下来的老房子,兄弟俩各占一半的产权。去年这房子被划进征收范围,张建国觉得补偿条件不行就没签字。可没过多久,他却听人说弟弟已经跟征收方签了拆迁补偿协议,而且还是以他们兄弟俩的名义签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张建国家的房子坐落在安徽芜湖的一个小镇里。这栋房子里到处留存着他与弟弟的成长印记——墙壁上那隐约可见的歪歪扭扭的粉笔字,是他们小时候学习算数时留下的;角落里那把破旧的弹弓,是他们曾经用来打树上野果的“武器”。尽管时光流转,这些美好的回忆却依旧清晰。
父母相继离世后,两兄弟依法继承了房子,并办理了产权变更,明确两人各占50%产权。因张建国常年在外务工,房子便由弟弟一家长期居住。尽管两兄弟一年只能见上几次面,但父母留下的房子,始终是维系他们手足情深的纽带。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小镇迎来了新的变化,这栋承载着无数回忆的老房子,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征收公告张贴出来的那一刻,就像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打破了原本的宁静。
张建国听到消息后,特意从外地赶回家,仔细研究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条件。可他觉得置换房源位置偏远,便明确告知对方调整方案,否则自己不会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
可让张建国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弟弟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兄弟俩的名义和征收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这个消息对他来讲,犹如晴天霹雳一般,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弟弟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那么,这份签好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方必须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订立补偿协议。当房屋为按份共有时,需确保所有共有人共同参与协议的签订过程。若征收方在明知房屋为按份共有的情况下,未履行全面审查义务,仅与一方签约,涉嫌程序违法。张建国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该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兄弟共有房遇征收,弟弟‘代签’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许少清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