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地耗资150万修建的现代化粮仓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晨曦微露,种粮大户王德发(化名)已经巡视完自己200亩的麦田。当他走到田边的现代化粮仓前时,脚步不由得沉重起来。这些倾注了他半生心血的农业设施,在征收时却面临拆迁补偿严重不足的困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农村承包地耗资150万修建的现代化粮仓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

  58岁的王德发是当地有名的种粮能手。2008年,他响应政府号召,承包了村里的连片耕地开展规模化种植。十几年来,他先后投入150多万元,建设了包括标准化粮仓、烘干塔、农机库、灌溉设施等在内的完整农业生产体系。所有设施都办理了正规的备案手续,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2024年开春,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这片肥沃的耕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当征收工作组前来清点评估时,王德发热情地介绍了自己的各项设施。然而,评估结果却让他目瞪口呆。

  在核算拆迁补偿时,征收方仅对土地本身和青苗进行补偿,对这些附属设施只同意按建筑成本的一定比例补偿,未考虑其实际价值和搬迁损失。这一补偿标准远低于设施的实际价值,使得王德发能获得的拆迁补偿还不到实际投入的一半。这个结果让王德发的心里五味杂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其中最关键的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王德发建设的粮仓、烘干塔、农机库、灌溉设施等附属设施,属于合法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其补偿标准不应简单地按建筑成本计算。合法的征收补偿应当体现“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设施本身的重置成本;二是因搬迁造成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等直接损失;三是因征收造成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对于规模化经营主体,因征收导致的生产经营中断可能造成的预期收益损失,也可在充分举证的基础上主张合理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农村承包地耗资150万修建的现代化粮仓征地补偿争议如何解决”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除

  撰稿人:霍雨菲

  审核人:马佳斌